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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6-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16:44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部   (点击: )

全院各医疗医技科室:

为了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西交一院人字[2011]138号文件的规定,我院将于20181217--20181228日对本院所有于2018631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进行考核。考核程序安排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院所有注册执业的执业医师。在职人员及院方返聘人员必须参加考核,退休、离岗人员如在本院注册执业且继续从事医疗活动需参加考核。(注:所有退休人员及非医师岗位执业人员不得进行简易程序考核,必须参加一般程序的考核)

二、 考核类别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 考核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符合以下条件的医师按简易程序考核

1)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支农、援疆、援藏、援外等(六个月以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表彰、奖励等。

2) 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情况及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2、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四、 考核内容与考核形式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即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一)、业务水平测试由科室考核小组采用以下形式进行:

1、执行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由医务部组织科室考核小组应对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2、执行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本人应书写个人总结,科室考核小组讨论评定。

3、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或晋升了专业技术职务,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

(二)、工作成绩评定由医师个人填写,各科室考评小组根据医师在本考核周期中的工作量,技术创新及科研成果等方面对其进行工作成绩的评定,医院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审核后上报。

(三)、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个人根据我院1718年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填写,各科室考评小组根据医师在本考核周期中医德医风表现、患者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对其进行职业道德的评定,医院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审核后上报。

五、 时间安排

1217—1221 各科室负责组织科室考核小组对本科执业医师(包括科室返聘的退休医师)进行工作业绩与职业道德考核,医师可自行按照考核程序下载并填写医师定期考核(A4正反打印);执行一般程序医师业务水平的测试由医务部负责组织。

科室对申报执行不同程序考核的人员分别进行成绩汇总:简易程序考核汇总表中填报申报执行简易程序的理由;一般程序考核汇总表中填写业务水平考核的成绩。(为使科室返聘的退休医师正常执业,一般程序汇总表中应汇总返聘退休医师的考核信息)

为不影响医师正常执业注册,各科室务必于1224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将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汇总表到行风办及医务部审核考核结果,并将审核过的考核汇总表交回人力资源部。

六、考核流程:

 

 

 


人力资源部 医务部 行风办

 2018 -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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