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及以前进院人员转正定职、定级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截止2015年5月底,入院工作满1个月未转正定级的医疗岗位硕士、博士毕业生;
2、截止2015年5月底,入院工作满1个月未转正定级的药、护、技岗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截止2015年5月底,担任实习研究员职务满2年的硕士毕业生;
4、截止2015年5月底,医疗岗位未定住院医师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年级考核成绩合格者;
5、截止2015年5月底,药、护、技岗位入院工作满1年未定初级职称的本科、大专、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取得药、护、技初级资格证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6、截止2015年5月底,其他未实行资格准入专业的硕士、本科、大专毕业且未定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时间安排
1、5月26日-6月5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相应表格;
2、6月上旬提交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413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