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医疗医技科室:
为了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西交一院人字[2011]138号文件的规定,我院将于2013年11月8日--2013年11月23日对本院所有于2012年6月31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进行考核。考核程序安排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院所有注册执业的执业医师。在职人员及院方返聘人员必须参加考核,退休、离岗人员如在本院注册执业且继续从事医疗活动需参加考核。(注:所有退休人员不得进行简易程序考核,必须参加一般程序的考核)
二、 考核类别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 考核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符合以下条件的医师按简易程序考核
1)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 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四、 考核内容与考核形式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即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一)、业务水平测试由科室考核小组采用以下形式进行:
1、执行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由医务部组织科室考核小组应对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2、执行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本人应书写个人总结,科室考核小组讨论评定。
3、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或晋升了专业技术职务,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
(二)、工作成绩评定由医师个人填写,各科室考评小组根据医师在本考核周期中的工作量,技术创新及科研成果等方面对其进行工作成绩的评定,医院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审核后上报。
(三)、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个人根据我院11、12年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填写,各科室考评小组根据医师在本考核周期中医德医风表现、患者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对其进行职业道德的评定,医院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审核后上报。
五、时间安排
11月8日—11月16日 各科室向人力资源部申报执行简易程序的人员及理由,填写2011-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简易程序申报表,交至医务部审核,并领取医师定期考核表(退休返聘医师不得申报简易程序)。
11月16日—11月23日 各科室负责组织科室考核小组对本科执业医师进行工作业绩与职业道德考核,并填写定期考核表(包括科室返聘的退休医师);执行一般程序医师业务水平的测试由医务部负责组织。
截止11月26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到行风办及医务部审核考核结果,并将审核过的考核及汇总表交回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医务部 行风办
2013 -11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