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学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附属医院医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3年度高级职务聘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医师系列
正高职务:内聘14人(含学科建设岗2人);
副高职务:内聘20人(含学科建设岗2人)。
(二)其他系列(药、护、技、科研、财会、工程等)
正高职务:内聘2人,外聘1人;
副高职务:内聘16人,外聘1人。
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各系列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任职年限与学位条件
(一)正高级职务
校内应聘者须具有大学或以上学历,其中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须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且到2013年12月31日任副高职务满5年;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须满8年以上且符合《关于不具备学位条件晋升主任医师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条件。 校外应聘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二)副高级职务
校内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或以上学历后,至2013年12月31日中级职务任职满5年;
2)、取得大专学历后,至2013年12月31日中级职务任职满8年(副主任医师除外)。
校外应聘者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和相关专业学科的工作经历。
三、业绩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任职年限与学位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业绩条件。
四、时间安排
1、11月15日,网上公布岗位设置及有关聘任事宜;
2、11月15日-22日,应聘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申报材料;
3、11月15日―11月18日,送交通讯评议材料(外审文章)至人力资源部。通讯评议实行“双盲式”评审,正高职务文章3篇,每篇一式五份;副高职务文章3篇,每篇一式三份。
4、11月20―11月26日,送交填写齐全的《评审表》一式三份(与母表同一规格)、《简介表》一份(A3纸打印)和个人材料。个人材料有效时间为任现职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之间。所提交的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成果、课题需要科研科证明;外语合格证、学历证等必须为原件及复印件。
各学科组交材料时间:
内科组(11月20日):内科学各三级学科、神经内科、中心ICU、老年内科、皮肤科、口腔科。
外科组(11月21日):外科学各三级学科、麻醉科、眼科、耳鼻喉、神经外科、妇产科、老年外科、肿瘤外科、整形外科。
综合组和外聘人员(11月22日)。
5、申报材料公示、学术讲座、个人述聘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