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瑞方每年向中方年轻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不超过25个联邦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其在瑞士进行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研修。申请人须在申报时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博士后类申请人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5年以内。奖学金期限12个月,留学人员在外期间享受瑞方奖学金生活费(访问学者奖学金标准1920瑞士法郎/月;博士后奖学金标准3500瑞士法郎/月)及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护照签证费。
2017-2018年度该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书面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11月10日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有关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要求、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欧洲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杨 烨
电话:010-66093559
电子邮件:yangye@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注: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请见:http://www.csc.edu.cn/chuguo/s/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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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人力资源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