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因公出国
(一)审批原则:
1.90天以下因公务事由出访为短期因公出访。
2.出国(境)理由除探亲、访友、旅游及看病外均为因公出访,需严格按照省外办及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及医院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和执行。
3.因公出访需持因公护照,如特殊情况须持因私护照出访,须经院领导审批,提交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同意后后方可。
(二)审批流程:
1.申请人收到国(境)外真实有效的邀请函,且申请人认为有必要赴境外参加该项活动。
2.中层干部通过OA提交“中层干部因公出访审批流程”,待审批流程结束后,将其他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党委·院长办公室专人审核。
3.非中层干部人员下载《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因公短期出访审批表》(附件3),待表中各部门审批完成后,将本表及其他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党委·院长办公室专人审核。
4.党委·院长办公室专人定期赴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及学校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领取批件。
5.学校下达出访任务批件后,申请人在党委·院长办公室领取批件复印件,证照被管理人员凭批件复印件在组织统战部或人力资源部领取证照,并自行办理护照及签证事宜。
(三)材料准备:
1.中层干部除提交“中层干部因公出访审批流程”外,还需提供纸质版《西安交通大学教工因公短期出访审批表》(附件1)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2),表格内容不得空缺、不得手写。
2.非中层管理人员除提交《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因公短期出访审批表》(附件3)外,还需提供纸质版《西安交通大学教工因公短期出访审批表》(附件1)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2),表格内容不得空缺、不得手写。
3.申请人如有特殊原因需持因私护照者,请下载《西安交通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持因私证件申请表》(附件4),并完成填写。
(四)归国后申报
1.申请人归国后,按期交还护照,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因公短期出访总结暨成果申报表》(附件5),并交党委·院长办公室备案。
2.凭申报表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流程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二、短期因私出国
(一)审批原则
1.90天以下因申请人个人务事由出访为短期因私出访。
2.申请人出国(境)理由为探亲、访友、旅游及看病。
(二)审批流程:
1.中层干部通过院内OA平台提交“中层干部因私出访审批流程”,经流程节点各负责人审批。
2.非中层管理人员通过院内OA平台,提交“职工因私短期出访审批流程”,经流程节点各负责人审批。
3.流程结束后,申请人可在党委·院长办公室办理在职证明,领取医院相关资质复印件,自行办理签证事宜。
三、其他
1.长期因公出访暂继续执行人力资源部相关政策及流程。
2.短期因公出国审批请至少提前3个月办理,短期因私出国审批请至少提前1个月办理。
3.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所引起的后果由个人承担,中层管理干部违规违纪出国(境)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短期因公/私出国(境)由党委·院长办公室归口统一管理,组织统战部、纪委·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及科技部负责按照出国类型会签审批。
党委·院长办公室 组织统战部
纪委·监察室 人力资源部 科技部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