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西交一院人字【2013】2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进院人员定职、定级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截止2021年8月底,入院工作满1个月未转正定级的医疗岗位硕士、博士毕业生;
2、截止2021年8月底,入院工作满1个月未转正定级的药、护、技岗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截止2021年8月底,医疗岗位未定住院医师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截止2021年8月底,药、护、技岗位入院工作满1年未定初级职称的本科、大专、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取得药、护、技初级资格证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5、截止2021年8月底,其他未实行资格准入专业的硕士、本科、大专毕业且未定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6、截止2021年8月底,尚未转医疗系列职称的硕士、博士专业技术人员;
7、截止2021年8月底,尚未定职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相关安排
提交材料:定职表格(必须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思想道德考察表、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等
时间:8月31日-9月3日
地点:卫校4楼第二会议室
注:1、提交资料请按照以上顺序整理;
2、定初级职称的人员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4,定中级职称的人员请填写附件2和附件4;
3、行政管理人员填写附件3和附件4。
人力资源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