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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6:43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部   (点击: )

全院职工

接学校医学部通知,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21〕7号)、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说明

此项考试合格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员到人力资源部(行政院区304办公室)报名考试。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各科室临床教学人员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1)品德良好;(2)体检合格;(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3.岗前培训条件:已参加学校组织的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以下四类人员不在受理范围:1)2021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兼职教学人员;(3)教辅人员;(4)非我院教职工及其他社会人员。

三、工作安排

1.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1)《陕西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4月23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到人力资源部统一填写。

(2)《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A4正反打印),贴本人照片后,盖单位公章,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校医院或西安市三甲医院体检。(校医院体检前请预约,预约流程见附件2,预约电话:82668498。)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2019-2020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教学部公章。

(6)考试费用:120元/人。

 材料2-6需6月15日下午下班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2.技能考试:课程介绍,主要说明本门课程的内容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及运用的教学方法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内容讲授,考生对自选教学内容进行讲授,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答辩点评,学科评议组对考生就讲授内容进行提问,对存在的教学问题做出诊断,并给出改进性的反馈意见,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考试将在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认定网报: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于6月8日至6月1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申请人网报流程见附件3)。

4.材料审核:6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和普通话信息在网报时经过系统比对的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初审材料清单2-6项、无犯罪证明等上交人力资源部审查。

5.资格认定:7月30日前,省教育厅进行最终数据处理与编号,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证书办理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党校学历(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获得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联系人:贾                联系电话:85323212

 附件1: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2:《校医院体检流程》  

 附件3:《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户手册》

 

                            人力资源部

                           2021421

 




上一条:关于报名参加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交纳考试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领取D、E类人才认定表、认证材料原件及办理人才认定所需材料的通知(2021年3月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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