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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7:55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部   (点击: )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按照全国统一要求,采取网上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报名条件

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临床医疗机构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临床工作。卫考报名考生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中专以上学历。职业中专学历仅限报考卫生系列初级职称考试,不可报考中级职称。

卫考分为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考试,考试专业范围涵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等国家医学考试目录中的所有专业。考生报考相应级别考试,必须符合以下两项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还需符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学历学习形式为脱产学习且与任现职年限重叠,应减去脱产的聘任年限。

学历相应关系按教育部学历目录执行:

1、初级(士):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中专以上统招学历。不受年限限制。

2、初级(师):取得初级(士)职称,在临床医疗机构受聘担任报考专业初级(士)职称,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中专以上学历:

①中专学历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②大专学历毕业(含后取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③统招本科毕业或取得统招硕士学位。

注: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初级(师)职称与执业医师考试并轨执行,不包含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内。

3、中级:取得初级(师)职称,在临床医疗机构受聘担任报考专业初级(师)职称,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中专以上学历(含后取和在职学历):

中专学历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②大专学历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③本科学历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④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⑤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①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受到行政处分在处分时期内;

④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者;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3日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根据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指定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114—202115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行政院区四第二会议室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2021年首次报名新考生需提交(本次考试报名考点有所变化,请仔细阅读):

①考试报名申报表(上传照片要求为证件照,白色背景,文件容量约为15KB~30KB;确认考点:西安;单位名称:西安曲江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单位性质:其他;单位所属:地或列区的市西安市)左下角盖本人实际工作单位公章,在审核现场盖章。)

备注:由于西安曲江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隶属关系的变化,今年报名按以上信息填写。

②考生诚信承诺书(模版见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以下含本科提供毕业证,博士、硕士还须提供学位证);

⑤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20年资格考试未发执业证资格证的,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单);

⑦工作单位聘证明原件(模版见附件1,下载填写、贴照片,审核现场盖章聘期和聘用科室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3份(模板见附件3);

⑨抗疫人员表现情况公示结果(原件)1份;

①——⑦材料按照顺序整理,一线抗疫人员还需要提供⑧⑨。全部材料由工作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

2、2020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报名提交:

①报名申请表一份(要求同上)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诚信承诺书(模版见附件2)

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的2020年度成绩单和准考证。

3、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上交的纸质资料(A4纸)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件姓名不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

③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④如有毕业证不慎丢失者,应及时补办,切不可造假,如提供虚假材料2年内不得报考。

⑤执业证注册要在有效期内,要复印完整,执业地点与聘用证明表要一致。更换单位的,需要分单位开具聘任证明表,聘期要与执业证统一。聘用职务要填写“护士”、“护师”等规范称谓。

⑥符合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资格考试,除结合自身情况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所在的用人单位出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果证明原件1份。

⑦经西安市卫健委复审后,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后期另行通知退费,请考生保留好交费凭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及具体事宜请参见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告或通知www.21wecan.com),凭借姓名、身份证号码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行参加考试。

五、资格证的领取

及时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的领证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时间、地点,自行前往领取。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陕西省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文件规定,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科70元。

附件:

1.聘用证明表

2.诚信承诺书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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