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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19:52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部   (点击: )

全院职工:

接医学部通知,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说明

此项考试合格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员应以所在学院(中心)为单位集中报名考试。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1)我院专任教学人员;(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1)品德良好;(2)体检合格;(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岗前培训条件:已参加我校组织的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工作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请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于4月19日12:00前将报名和审查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412办公室。

2.报名及审查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每人一式两份,按照填表说明填写,A3纸型正反印制

2)《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申请人请于4月19自行打印体检表(A4正反打印),贴本人照片后,盖人力资源部公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150元体检费前往校医院体检,也可持表自行前往西安市三甲医院体检。校医院具体体检项目安排请参考附件3。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A4纸打印,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人员,请打印网上成绩信息。

6)申请人2017-2018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7)考试费用:120元/人(请交现金)。

3.技能考试考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可使用多媒体),讲课内容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讲课时间10-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4.资格认定:2018年615日6月20日,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通过后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

联系人:王英

联系电话:85323720

人力资源部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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