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及医学部《关于做好附属医院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设置
岗位层级 |
中级 |
初级 |
岗位等级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总体结构比例 |
3 |
4 |
3 |
5 |
5 |
医疗岗位 |
73 |
97 |
73 |
- |
- |
其他专技岗位 |
162 |
215 |
161 |
34 |
34 |
二、参聘人员范围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院在编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岗位申报条件
1. 八级岗位:自职务聘任之日起截止2014年12月底,任主治医师满7年、主管药/护/技师满12年,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2. 九级岗位:自职务聘任之日起截止2014年12月底,任主治医师满5年、主管药/护/技师满8年,能履行岗位职责
3. 十一级岗位:自职务聘任之日起截止2014年12月底,任医师满3年、药/护/技师满8年,能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四、岗位申报要求与时间安排
1. 原聘为八级岗位的人员需填写《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及《中初级岗位续聘申请表》
2. 拟晋升岗位级别的人员需填写《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中初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科研业绩量化评分表》(八级岗位必填)。
3. 拟晋升人员应根据自身工作资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与科研业绩情况,申报相应等级的岗位。科研业绩及临床工作量评分将作为聘任时主要的参考依据。
4. 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0日- 22日 药护技系列八级岗位申报
2017年12月25日 医师系列八级岗位申报
2017年12月26日- 27日 九级岗位申报
2017年12月28日 十一级岗位申报
5. 交材料地点:行政楼512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5323562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