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和更新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中博基字[2016]17号)和医学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已有评审专家信息更新:请已有专家及时更新信息,专家名单请见附件1。请专家在纸质版上进行更新,并将更新的信息标注明确,更新信息请务必于2017年1月12日前完成。将带有更新信息的专家信息纸质版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2、 推荐新评审专家工作:请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资格条件(附件2)”,由学科推荐或个人申报评审专家。对于拟推荐专家,请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3)”。请各申报专家于2017年1月12日前将专家推荐表纸质版一份(专家确认签字)和专家推荐表电子版一份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马迪
电 话:85323720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待更新专家名单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资格条件
附件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