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相关人员:
按照陕师培〔2016〕7号件的要求,为做好我院培训点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参加考试人员
已报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日常考勤分数及格的教师,均须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星期六)全天。
四、考试地点
具体安排及考点、座位号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五、准考证的发放
请参加考试人员于2017年1月4日到人力资源部41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自备照片1张现场粘贴并盖章)。
六、考试要求
本次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成绩由卷面成绩(占70%)和培训考核成绩(占30%)组成,卷面成绩与培训考核成绩应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准考证及培训指导用书原本参加考试。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