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陕西省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培〔2016〕4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四门课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培训地点及分组
组培训地点为:西安交通大学医学校区
四班: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每门课程共20学时,其中12学时为作业课或辅导课,8学时为讲授课。(自行打印听课证,见附件1)
备注:课表中加"*"科目为作业课或辅导课,由授课教师根据课程进度提前布置作业或辅导内容。如授课教师未提前安排或特殊说明,由学员自学完成各科目的温习与回顾,培训点不组织统一学习。
培训课程安排具体见附件2.
四、考试考核
按我省相关规定,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认定合格。
调课应提前申报《调课申请单》(附件3),审核通过后,持《听课证》及《调课申请单》方可参加他组课程。每门课程缺勤4个课时及以上即视为该课程平时考核成绩不合格,将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暂定于12月下旬举行,具体另文通知。
本次集中培训采取听课证签到的考勤方式。参加培训须持听课证入场,参训教师应以身作则,诚信严谨,坚决杜绝代签到、伪造签到等严重违纪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听课证并将此情况通报陕西省教育厅及其所在单位严肃处理,该门课平时考核成绩视为不合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85323212。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