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员:
根据陕人社函〔2016〕199号文件的精神,现将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试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考核申报基本条件
⑴、2015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新聘工勤人员见习、试用期满,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⑵、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截止2016年9月30日,下同),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⑶、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破格申报条件
中级工、高级工
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获得市级以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两年。
二、考核(评)工种
初、中、高级工(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报名时间及递交材料
1、报考人员请于5月5日至5月6日交材料及费用交至人力资源部413办公室;
2、岗位等级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审核表(等级工审核表A4双面打印,一份)。
联系人:贾 涛 联系方式:85323212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