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员:
接学校通知,按照《关于陕西省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培〔2015〕2号),现就教师岗前四门课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参加培训的教师分组
A组为医学类教师(医学部、一附院、二附院、口腔医院)
联系人:叶艳 办公电话:82656852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每门课程共20学时,其中12学时为作业课或辅导课,8学时为讲授课。
备注:加"*"科目为作业课或辅导课,由授课教师根据课程进度提前布置作业或辅导内容。如授课教师未提前安排或特殊说明,由学员自学完成各科目的温习与回顾,培训点不组织统一学习。
培训课程安排如下:
一、考试考核
按相关规定,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
调课应提前至少3天向该组工作人员递交调课申请单(见附件)。每门课程缺勤4个课时及以上即视为该课程平时考核成绩不合格,将不能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暂定于11月下旬举行,具体另文通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贾涛 85323212
附件:岗前四门课培训调课申请单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