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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6日 12:07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今年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请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拟报名考生正式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有关事项。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一、填表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为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上传时必须符合报名管理系统要求,文件容量约为15KB~30KB;
  2、确认考点:省直;
  3、单位所属:中央;
  4、单位性质:医疗卫生;
  5、工作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月6日至1月25日
  交材料时间:2015年1月12日-13日(周一、周二);
  交表地点:行政楼412办公室。
  注:请参加考试人员严格按要求填写以上信息。
  二、新报报考人员交表时需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师级资格须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报考医疗系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护理系列人员,需要提交护士执业证与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按原档案号报名,只须提交上年度考试成绩单;
  8、报名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核定的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0元。
  三、补考人员所交材料: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可报考本专业初级(士)资格;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资格后,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初级(师)资格;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资格后,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初级(师)资格。
  4、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报考初级(师)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并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再参加本次考试。
  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  三)、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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