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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 14:56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根据陕人社函〔2014〕163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度技术工人升等级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3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工可申报初级工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8年以上(截止2014年9月30日)并持有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截止2014年9月30日),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试考核;

  3、工作年限18年以上(截止2014年9月30日)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截止2014年9月30日),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二)破格申报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获得市级以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两年。

  二、考核(评)工种

  1、初、中、高级工考核工种(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推荐程序与报名要求

  1、符合条件拟申报考聘人员,5月4日至5月7日到人力资源部(412办公室)报名并签写相关表格。报名时请携带相应等级岗位证书。

 

 

 

 

                                            人力资源部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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