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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政策
人员紧急替代制度与程序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08:01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西交一院人字〔2013〕13号

凡遇有以下紧急情况:如同时接收批量病人入院;门、急诊同时接诊批量(外伤、食物中毒等意外)患者;住院患者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值班要求时;或其他原因引起工作繁忙而人员紧缺时,须依照本制度,实行人员替代,以保持病人获得连贯诊疗,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并提高工作效率。

一、医疗业务部门与岗位

1.根据岗位责任制度,各科室医师、护士必须服从排班安排,要按时交接班,不得自行调换班次及自行找人替班,如有特殊情况,换班或替班必须经科室主任(或授权人)、护士长许可。

2.在岗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班期间不允许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科主任、护士长许可,并安排人员替代,方可离开。

3.紧急情况下,根据患者病情,值班医师可直接请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及参与抢救,被请人员必须及时赶到,不得因其他原因耽误时间。

4.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有权直接调配不在岗的科内任何医疗、护理专业人员来院,参与医疗护理工作。

5.如科室替代不能满足需要,应由科室负责人向医务科、护理部提出院内替代,医务部、护理部有权依据具体情况调配院内任何科室的医护人员完成替代任务;或者依据紧急情形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直接调配院内相关科室的医护人员完成替代任务。

6.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各科室除安排正常值班外,还需要安排备班与带班。因急诊、会诊等出现人员不足,或当班人员因故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由当班人员负责联系本科室备班人员接替,并报告带班科主任;如有必要可报告院总值班,予以协调解决。

7.院科两级所调配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完成替代科室或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8.各类值班、备班以及科室负责人信息必须保持通畅。联络方式除在科室保存外,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和科室负责人联络方式必须在相应职能部门和总值班处备案。

二、管理及后勤保障部门与岗位:

1.根据各部门岗位分工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对每位员工进行岗位替代分工;

2.部门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或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内(含一天)无法到岗的,须事先与同岗位替代人员沟通,避免本岗位工作无人受理,防止出现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现象。

3.员工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科室负责人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并做工作交接。

4.替代人员接手工作前要充分了解、熟悉,关键岗位的替代人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5.替代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办理情况应及时与原岗位人员交接清楚。

6.对于必须由本岗位员工办理的事项,岗位替代人应告之原岗位员工的具体上班时间。

7.岗位替代对应人员特殊情况亦不在岗时,部门负责人应临时指定人员替代。

8.未按本规定进行岗位替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相应部门领导的责任;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替代人员的责任。

三、院内人员动态调配制度

医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轮岗储备和助理配备机制,分别由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实施与管理,针对科室工作繁忙而人员紧缺的情形,可以进行紧急调配,实施人员动态管理。

1.在短期内科室病员突增、人员离岗较多(如辞职、产假等)的情形下,人员紧缺科室科内调整不能满足需求时,科室负责人向医务科、护理部提出院内替代。医务部、护理部依据科室人员情形,直接调配轮岗储备的医护人员完成替代任务。

2.医务部、护理部依据科室情形调配轮岗储备的医护人员仍然不能完成替代任务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启动助理配备机制,通过一定的招聘程序及时聘用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以及用人科室的监管下完成相应的替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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